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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效力未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市更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发文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未标注
生效日期未标注
失效日期未标注
行政层级市级
所属地区广州市
政策类型批复
当前版本第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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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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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府函〔2026〕1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市更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项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来文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花都区新街村、大陵村城市更新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番禺区市广路北侧地块(BA09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项规划成果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由你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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