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政策信息聚合服务 收录范围:2026年1月1日起党中央、人大、国务院、两高、军委等中央机构公开政策
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发文机构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26-01-15
生效日期未标注
失效日期未标注
行政层级中央
所属地区全国
政策类型公告
当前版本第 1 版

POLICY CONTENT

政策正文

正文内容由官方页面采集整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

为进一步推动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年1月13日

历史版本记录查看内容变更检测信息

暂无历史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