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川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宋玉明申请你单位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一案(京丰劳人仲字[2026]第5399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9月2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第七仲裁庭(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一号东楼二层)公开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